关于退还2019-2020学年疫情期间住宿费的通知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 2020-06-11
各学院:
根据浙教办函[2020]81号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住宿费的退费工作,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,决定退还2019-2020学年所有住校学生三个月住宿费(2月、3月、4月),并把款项直接打入学生卡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如果学生全额欠费,直接在收费系统中减免三个月住宿费。部份欠费,所退款项直接抵扣学费,不再退还住宿费。
学生中途换寝,按实际收取住宿费核算,不再考虑具体换寝月份。
5月份及以后退寝的学生可以正常退还三个月住宿费。
休学、退学还未退住宿费的学生另行核算。
本次退费将打入学生工行或中行卡内,卡号、身份证等各项信息由各学院收集。
特别说明:银行卡必须是本人借记卡,借用父母或同学的卡,打入款项将被退回。
不得返校的四类学生需单独统计名单。
本次退费工作由学生处会同财务处共同完成,希望各学院能积极配合,及时、准确收集学生各项信息,毕业班学生信息于2020年6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;非毕业班学生信息于2020年6月18日前上报学生处(诸老师,邮箱:20062042@zyufl.edu.cn )
若有疑问,具体可联系以下人员:
财务处:马杏娟老师 电话号码:89114638
学生处:诸东娟老师 电话号码:89114688
望大家共同努力做好本次住宿费的退费工作。
附: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9-2020学年毕业生住宿费发放表
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处、财务处
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9-2020学年毕业生住宿费发放表.xlsx